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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訪客 - 人事 | 2017-08-07 | 點閱數: 389
臺南市政府 106 年 8 月 3 日府人給字第 1060740256 號函 主旨:檢送本府 106 年度公教人員市長盃歌唱比賽辦法 1 份,請查照轉知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本次比賽內容簡述如下: (一)比賽組別:本次比賽共分英語組、公務組、教師組三組競賽,各組皆得以獨唱或搭配親友、同仁合唱之方式參賽;另為鼓勵同仁使用第二官方語言,報名公務組或教師組者,可同時重複報名英語組參賽。 (二)比賽時間及地點: 1、初賽: (1)公務組: 106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二) 13 時 30 分起,假本府消防局 7 樓禮堂(本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898 號)舉辦。 (2)英語組及教師組: 106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三) 10 時... 觀看完整文章
法令 訪客 - 人事 | 2017-07-06 | 點閱數: 461
主旨:各機關學校薦送、指派或同意教師參加進修、研究,應確實依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之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06 年 6 月 19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60081206 號書函辦理。 二、查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第 3 條規定:「本辦法所稱進修、研究,係指教師在國內、外學校或機構,修讀與職務有關之學分、學位或從事與職務有關之研習、專題研究等活動。」復查同辦法第 6 條第 2 項規定:「服務學校主動薦送、指派或同意教師參加各項進修、研究,應依序審酌下列事項:(一)進修項目符合教學所需及提升教學品質、(二)學校發展需要、(三)人員調配狀況、(四)在本校服務年資。」,各校於薦送、指派或同意教師參加進修... 觀看完整文章
法令 訪客 - 人事 | 2017-07-06 | 點閱數: 395
主旨:有關教師於學年度中請畢不扣除薪給日數之事假及家庭照顧假後,嗣分別於例假日前後請事假及家庭照顧假,期間之例假日應否按日扣除薪給,請依教育部函釋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06 年 6 月 26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60069171 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函乙份。  
法令 訪客 - 人事 | 2017-06-09 | 點閱數: 379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明書申請補發作業要點」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5 月 19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60071786 號函辦理。 二、旨案業經教育部於 106 年 5 月 16 日以臺教師(二)字第 1060044843B 號令修正發布。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17-06-09 | 點閱數: 336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6 年 6 月 5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60047991 號函辦理。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17-05-26 | 點閱數: 594
小叮嚀: (一)正常社交禮俗:「社交禮儀應正當,禮過三千不妥當;收禮得宜保心安,全年同源不逾萬」 (二)受贈財物:「受贈財物想仔細,三千一萬有依循;廠商餽贈不可收,知會政風免爭議」 (三)飲宴應酬:「飲宴應酬應考慮,如與職務有利害,飲宴應酬需避開,公務禮儀等例外,知會報備免疑猜」 (四)請託關說:「請託關說涉疑義,三日簽會釋懷疑,知會政風保權益」 (五)出席演講等活動費之支領:「鐘點五千剛剛好、稿費二千不嫌少」 (六)「應對進退均有據,利害關係要迴避,請託關說要思考,廉潔自持最重要」 (七)「社交禮俗不逾矩,請託關說需報備,謹言慎行少煩惱,廉政倫理要遵... 觀看完整文章
法令 訪客 - 人事 | 2017-05-08 | 點閱數: 681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6 年 5 月 1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060136140 號函 主旨:有關本市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請假期間,職務代理人之課務處理方式乙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旨案教師請假期間之行政職務及課務處理原則如下: (一)職務代理順位: 1、第一順位:以同處室同職級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代理為優先。 2、第二順位:跨處室同職級或跨職級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代理。 3、第三順位:若有實際需求,得由校內科任教師擔任職務代理人。 4、請假期間累計超過 2 個月以上者,學校應調整該職務人員。 (二)職務代理人之課務: 1、前揭職務代理人跨較高職級代理者,且代理連續 5 日(不含例... 觀看完整文章
法令 訪客 - 人事 | 2017-05-04 | 點閱數: 348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4 月 25 日總處培字第 1060044431 號函辦理。 二、旨揭 Q&A 上載於本府人事處網站/停止上班上課專區,請自行下載運用。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17-04-19 | 點閱數: 430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06 年 4 月 17 日府教發字第 1060075857 號函辦理。 二、檢附「106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106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修正對照表」、「106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籌備會議紀錄」、「106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參考原則」、「106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表」、「106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表填表說明」及「106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申請介聘他縣... 觀看完整文章
法令 訪客 - 人事 | 2017-04-11 | 點閱數: 339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4 月 7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60032058 號函辦理。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17-04-11 | 點閱數: 361
詳細內容請參閱教育局公告第 103674 號 http://bulletin.tn.edu.tw/ViewDetail.aspx?Bid=-1&bbid=103674 檢附「本市 106 年度國小暨幼兒園介聘分發期程表(附件一)」供參。
法令 訪客 - 人事 | 2017-03-29 | 點閱數: 37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3 月 23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60032632 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兼任主管加給表及教育部原函 1 份。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17-03-24 | 點閱數: 414
臺南市政府 106 年 3 月 23 日府人考字第 1060296319 號函 主旨:為服務同仁,本府訂於本( 106 )年 5 月 18 日於本府永華市政中心、 5 月 25 日於本府衛生局東興辦公室舉辦多益測驗( TOEIC )團體施測,請查照並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本項到府團體施測相關事項如下: (一)永華場次: 1、測驗日期: 106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 14 時至 16 時 30 分,並請於當日 13 時 30 分前到達測驗試場。 2、測驗地點:本府永華市政中心 10 樓東側禮堂。 3、報名期限自 106 年 3 月 24 日起至 4 月 24 日止。 4、考試通知單將以電子郵件及簡訊發送通知考生,應考資訊自本年 5 月 11 日起開放查詢...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17-03-16 | 點閱數: 547
說明:旨揭規定可至教育局網站-課程發展科-法令規章( http://boe.tn.edu.tw/boe/wSite/lp?ctNode=398&mp=21&idPath=393_398 )項下下載。
活動 訪客 - 人事 | 2017-03-13 | 點閱數: 491
主旨:檢送本府 106 年度「愛情不再冏」系列單身員工聯誼活動實施計畫及活動流程表各 1 份,請查照轉知所屬單身員工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本府為營造單身員工聯誼之友善環境與機會,特於本年度規劃辦理 3 梯次聯誼活動,各梯次預計參加人數為 60 人,活動計劃如下: (一)第一梯次:愛的大探索聯誼活動,於本( 106 )年 5 月 6 日(星期六)假台糖長榮酒店辦理講座、團康、探索教育、聯誼活動。 (二)第二梯次:愛的大主廚聯誼活動,於本( 106 )年 5 月 7 日(星期日)假中華醫事科技大學餐旅系大樓辦理愛的大主廚聯誼活動。 (三)第三梯次:愛的大作戰聯誼活動,於本( 106 )年 5 月 20 日(星期六)假台糖長榮酒店辦理...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17-03-13 | 點閱數: 404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之 106 年至 108 年「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險,經公開徵選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獲選承作,查照轉知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3 月 9 日總處給字第 1060039754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 二、旨揭保險自本( 106 )年 4 月 1 日 0 時起至 108 年 3 月 31 日 24 時止,由中國人壽獲選接續為公教同仁提供服務,為期 2 年(期滿重新辦理公開徵選)。相關說明及投保計畫、加入表請逕至本府人事處網頁(網址: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公務福利 e 化平台(網址: http://eserver.d...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 | 2017-02-22 | 點閱數: 528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6 年 2 月 21 日南市教人(二)字第 1060183331 號函 主旨:函轉教育部「公立中小學教師給假期間或停聘之職務加給支給基準」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2 月 13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60004620C 號函辦理。 二、「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請假調課補課代課實施要點」及「臺南市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請假教保服務工作處理要點」等相關規定,將配合修正。 公立中小學教師給假期間或停聘之職務加給支給基準   一、本基準為執行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第四點規定訂定之。 二、教師兼任主管職務者,依規...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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